新成立工会组织工作程序
发布时间:2017-06-06 作者:工会 点击量:
一、成立筹备领导小组。
二、发展会员,并做好登记(会员登记表和会员证)。
三、酝酿产生工会小组,推选会员代表。
四、酝酿产生工会第一届三个委员会(工会委员会、经费审查委员会、女职工委员会。)的组成人员名单。(单位人数少则只需要酝酿产生工会委员会)
五、上报建立工会组织和成立第一届委员会的请示;上报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、或法人证复印件。
六、待省直工会组织部复函后进行选举。
七、将选举结果报省直工会组织部批复。
八、批复后到省直工会组织部办理工会法人登记。(登录省直机关工会网站组织建设栏目下载<<关于办理、更换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通知>>,按要求准备齐所有材料)
九、到相关的银行设立工会独立账户。
省直工会组织部
地址: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三办公楼216室
联系人:胡政国 潘小芳 联系电话:82219124
注:
(基层工会成立、换届、改选由省直工会统一批复。为便于及时掌握基层工会的变动情况和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(即原两证合一的18位数统一代码证),省直各厅局和中央在湘单位下属二、三级单位工会的成立、换届、改选也统一归口省直工会批复,各机关、事业、企业(集团)工会不再审批所属二、三级单位工会成立、换届、改选工作。
但二、三级单位工会向省直工会打申请报告前,应首先报告主管单位工会(上一级工会),由上一级工会在报告上签字并盖章同意上报,再将申请报告送交省直工会。
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或者5年,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,新一届工会委员、经审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必须报省直工会审核,选举结果在一个月内报送省直工会批复。